学工日常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 学工日常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求实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新余学院“求实助学金”评定办法》,现开展我校2020年“求实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资助方式及标准

1.“求实助学金”由新余学院校友何勇军博士捐助设立,每学年资助考取硕士或博士贫困学生2人,资助金额为每人10000元。

2.助学金采用无息助学贷款方式,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受助学生须在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后两年内归还本金。

二、评选范围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者或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考取硕士研究生者;

2.我校本科毕业生完成硕士学业后,继续考取博士研究生者。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4.家庭负担申请人继续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费用存在困难。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孤儿、残疾、农村特困救助学生、单亲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优先考虑。

四、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新余学院“求实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在校表现和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情况,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2、推荐人(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日常表现,对照评选条件填写推荐理由,字数控制在100左右。

3、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本学院学生申请材料整理汇总,填写“求实助学金”申报汇总表,学生科长复核,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申请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全校初评,初评名单经资助人审核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受助者名单报学校审批。

五、报送材料说明

1、个人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新余学院“求实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仅限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改动表格格式。申请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均可打印。

2、表格中“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

3、表格中“学院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4、以上申请材料于6月9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视为无人申报。《新余学院“求实助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标注学院名称,同时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共邮箱:xyxyzzzx@126.com,联系人:张贞,联系电话:0790—6666312。

六、附件

1:《新余学院“求实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2:《新余学院“求实助学金”申报汇总表》.xlsx

3:“求实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附件1:新余学院”求实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求实助学金”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求实助学金”诚信承诺书.docx

学生就业与事务工作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