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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西重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入驻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4-13

余学院校地字〔2021〕5号

关于同意江西重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入驻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新余学院企业入驻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稳步推进、突出重点、兼顾覆盖、条件优先”的入驻原则,经s机电工程学院申报,并提交《新余学院企业入驻项目申请书》,校地合作中心组织专题会议讨论,并报学校研究,同意重明人工智能工作室入驻产教融合发展中心。请机电工程学院积极与江西重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做好对接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企业入驻所有手续,启动入驻项目并开展工作。

新余学院校地合作中心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