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受疫情影响,目前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不容乐观,就业工作任务还异常艰巨繁重,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保持总体稳定。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就业工作是民生之本,民安之策。要切实增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特别是“建档立卡”毕业生和湖北籍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营造共同关心和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2、摸底调查,精准施策,做好尚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和动态管理是否准确,关系我们对整体就业形势预判和下一步工作开展,各学院切实认识到就业统计和动态管理的重要性,立即开展对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做一次详细的摸底调查,了解其未就业的原因、就业意向等情况,建立专门、详实的工作台帐,(摸底调查表附后),请各学院在6月15日12点前将摸底调查情况汇总后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对摸底调查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要精准施策,逐一安排人员做到一对一或一对多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特别是建档立卡、湖北籍毕业生中有就业意愿的学生必须实现百分之百帮扶就业,让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安排请在6月16日下午5点前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二级学院就业帮扶工作安排表附后)。
3、科学防控,安全有序恢复校园招聘活动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的要求,可根据本省(区、市)疫情防控总体安排,适时恢复校园招聘活动,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科学有序防控、安全有序招聘”的原则,大力推进“线上宣讲、线下面试”等相结合的招聘方式,确保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两手抓”“两不误”,各学院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前需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
4、加强就业指导和重点群体帮扶
通过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个性化就业指导等方式,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开展毕业生求职心理疏导,开通职业指导和心理咨询热线。依托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加强毕业生帮扶,引导学生认清就业形势,树立合理的就业观、择业观。同时做好精准帮扶,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湖北籍新疆籍、身体残疾、心理障碍、少数民族和疫情重点地区生源等重点群体的精准关心帮扶。
5、健全管理机制,扎实做好就业统计自查工作。
从2020年起,省教育厅与全省高校签订《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也将与各二级学院签订《就业统计工作承诺书》。我们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认真落实承诺书的要求,建立班主任、辅导员采集信息、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复核的管理机制。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守签约、统计“四不准”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更新与统计工作,不断线跟踪毕业生,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严格规范和审核就业材料,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要强化数据安全意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将数据用于公共就业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
学生就业与事务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