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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及参军入伍优待政策(2024)

发布日期:2024-05-21

附件2:

义务兵征集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男兵征集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按当年12月31日计算,下同);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放宽至26周岁。女兵征集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上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二、应征入伍的基本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15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BMI=【体重(千克)】/【身高(米)】,其中:男性17.5≤BMI<30 ,女性17≤bmi<24。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内科:乙肝表面抗原显阴性,等。

三、应征入伍的时间和程序

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统一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的方式,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的,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也可以到学校武装部“征兵工作站”,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当年12月初至次年2月上旬 ;

下半年应征报名:3月至8月上旬 。

体格检查:上半年2月初;下半年大学生预征体检5月下旬和8月初

政治考核:上半年2月份,下半年8月份

审批定兵:上半年3月初,下半年9月初

新兵运输:上半年3月中旬,下半年9月中旬

以上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上级征兵办通知为准。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


一、招收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专业

经初步统计,2024年直招军士涉及道路运输、汽车制造、电子信息、通信、计算机、机电设备、机械、医药等400余个军民通用专业。

三、招收工作步骤

1. 3月16日起,应征青年网上开始预报名。

2. 6至7月份,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根据部队招收需求,结合网上预报名情况,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任务。应征青年可查询所学专业是否符合2024年省级招收军士专业范围。 (招收专业查询)

3. 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截止于8月1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时间由省级以下征兵办公室自行安排。

四、报名须知

(一)基本条件

1.身高160cm以上;

2.裸眼视力4.5以上;

3.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下者建议不要报名:①面颈部文身或者瘢痕长径超过3cm的,带有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③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的;④患有精神类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疾病的。

具体标准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为准。

(二)注意事项

1.今年直招军士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以上级兵役机关为准。

2.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直招军士应征进展情况查询),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应征。

3.因应征地招收军士专业和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直招军士送检对象的,还可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安排参加义务兵征集。具体标准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为准。

因应征地招收士官专业和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直招士官送检对象的,还可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安排参加义务兵征集(参加士官体检合格人员可以不需要再参加义务兵体检)。


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国家和江西省激励政策选摘)

义务兵参军优待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以新余市为例,约1.7万/年,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另享受学费补偿和升学优待政策,服役满12年的由政府安排工作。进新疆、西藏服役分别按普通兵优待金的2倍、3倍发放。


大学毕业生应征义务兵优惠政策

在享受全部义务兵优待基础上,增加以下优待:

(一)应征期间待遇

1.享受“四优先”,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的“四优先”,随到随检、不单科淘汰、合格的全部定兵。安排服役方向时优先参考本人意愿

2.享受“免毕业实习”,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出具《入伍实习鉴定表》,由所在学校审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二)服役期间待遇

1.可以直接提干。年龄不超过26周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提干。

2.可以保送入学。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战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

3.可以报考军校。大专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考试,录取毕业后担任军官。

4.优先选取士官。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套改时,大学学习期间视为军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下士每月工资5600元起,中士每月工资7000元起(工资标准以2022年参照)。

5.享受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6.提高优待标准。(江西省)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庭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年分别增发30%、20%、10%。(新余市标准)从本市入伍的全日制大学研究生、本科生、大专毕业生优待金在当年义务兵优待金基础上分别增发80%、50%、30%。

7.享受免费景区门票:服役期间凭本人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科技馆、博物馆、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旅游景点免收门票。

8.享受免费医疗保障:服现役期间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部队体系医院免费医疗保障,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服务。

9.新余市对个人奖励:从新余市各县(区)入伍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一次性奖励2万元、二本以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5万元、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在校生(含全日制高校本科新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从新余市入伍的,在部队被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奖励3万元;在部队考入军校或直接提干的奖励1万元;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的,凭立功(评先)喜报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300元的奖励。(以上奖励措施所需经费由批准入伍地县(区)财政安排)

10.新余市渝水区征兵优待政策:在渝水区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和持有国家承认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人员,义务兵应征入伍前1年内进行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精索(睾丸)鞘膜积液、精索静脉曲张、碎石、痔疮、腋臭等手术或治疗的,凭《入伍通知书》及手术费用凭证,在医保报销费用扣除后,剩余费用再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可达6000元。(此政策自2021年下半年起施行)

两年退役后(普通方向兵),本科、大专毕业生领取的部队津贴、地方优待金、学费补偿、个人奖励、退伍费等总收入分别约为15.2万、14万元左右;如转改士官,大专毕业生可直接转改中士第一年(本科毕业生中士第二年),月工资7000元左右且逐年递增。

(三)退役待遇

1.就业安置。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江西省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时专门拿出岗位招录;服役满5年的,参加公务员招聘时,共享国家“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招录专项计划。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后1年内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推荐就业,服役满12年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2.考研优先。全国每年单列安排800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免初试;本科毕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升复学优惠。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退役在校生2年内允许复学且可转专业,免修军事技能课程。


直招士官有关待遇

1.与义务兵同样享受专升本、保送入学、直接提干政策。

2.从下达士官命令起领取工资,普通本科毕业生定为下士第三年,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定为下士第二年(工资约5700元)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服役满12年的,政府安排工作,未满的享受大学毕业生义务兵退役安置政策。

3.与义务兵同样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4.与义务兵同样享受退役就业和政府安置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