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文明离校
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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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升我校毕业生思政教育实效,激发毕业生爱校荣校情怀,培育毕业生感恩奉献之心,保障毕业生安全、文明、和谐离校,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各学院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紧密结合,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增强毕业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毕业生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自觉将个人奋斗融入国家社会发展历史征程,以实际行动担当青年使命。
(二)加强爱校感恩教育。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毕业生爱校荣校教育,深化学生对母校的记忆和感情,增进对母校的认同感与归属感;积极开展毕业生离校寄语、最美毕业照、毕业纪念视频等征集活动,营造温馨和谐的毕业氛围,强化校友意识和感恩情怀。
(三)加强健康安全教育。在毕业前的特殊时期,各学院要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心理状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重点关注和帮扶不能按期毕业、未就业及其他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积极为他们提供舒缓压力、排解焦虑的渠道,帮助毕业生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积极开展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宿舍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宣传,引导学生守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加强诚信文明教育。各学院要积极开展毕业生文明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共设施,妥善处理学习、生活废弃物品,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离校。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引导毕业生在论文撰写、助学贷款还款、签订就业协议等方面做到恪守学术道德,主动践诺守约,弘扬优良的学风和校风,树立和维护母校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五)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各学院要多措并举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加强毕业生择业观、就业观和成才观教育,引导毕业生识清当前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积极开拓朋辈、校友、企业等各方资源,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与咨询服务。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定点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做好求职补贴和就业岗位精准推送等立体化支持。充分利用家校联动,共同助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毕业生思想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制订本学院的实施计划。
(二)狠抓落实,增强实效。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做到重点工作有特色,特色活动有实效,切实把各项教育内容落到实处,确保教育实效覆盖到每一位毕业生。
(三)统筹兼顾,关爱学生。要时刻关注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关切诉求,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全心全意为毕业生提供服务、排忧解难。
(四)加强宣传,认真总结。要用好校园各类微信平台等媒体渠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新余学院2023届毕业生工作安排
新余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新余学院2023届毕业生工作安排
时 间 | 工作事项 | 责任部门 | 备 注 |
5月1日-6月17日 | 各二级学院清点毕业生返校人数,不定期上报情况,并组织召开毕业班主题班会,毕业生座谈会,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结合本院实际做好毕业生离校氛围营造工作。 | 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 | |
5月8日—5月14日 | “青春市集 共赴初夏”跳蚤市场 | 团委 | |
5月16日前 | 确立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 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 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
5月19日-5月20日 | 发离校手续表 | 学工处 | |
5月30日 | 毕业证、学位证制作 | 教务处 | |
6月 | 文明离校宣传 | 党委宣传部 | |
6月2日 | 毕业生成绩审核、公选课达标审核 | 教务处 | |
6月1日-6月5日 | 各二级学院上交毕业生登记表 | 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 |
6月1日-6月11日 | 各二级学院毕业生毕业审核、学士学位授予审核 | 各二级学院 | |
时 间 | 工作事项 | 责任部门 | 备 注 |
6月8日(暂定) | 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2023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等事项 | 教务处 | |
6月5日-6月9日 | 集中受理、办理离校手续 | 学工处、财务处、 图书馆 | 学生事务中心二楼、行政楼一楼、图书馆 |
5月10日-6月10日 | 验收学生宿舍财产 | 学工处宿管科 | 现场到各寝室验收 |
| 组织验收各宿舍空调 | 后勤处牵头、 学工处宿管科协助 | 空调租赁公司负责派人到各寝室验收 |
6月18日以前 | 团员组织关系转出 | 团委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6月12日-6月16日 | 学籍表集中审核 | 教务处 | |
6月18日 | 2023届毕业典礼 | 学工处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6月18日 (毕业典礼结束后) |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 教务处 | 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 |
6月18日前 | 完成空调使用押金的退还 | 后勤处与财务处牵头、学工处宿管科协助 | 空调租赁公司负责 如期完成转账 |
6月25日(暂定) | 学籍表制作完成,移交各二级学院 | 教务处 | |
6月1日-离校 | 毕业生户口的迁移办理 | 保卫处 | |
时 间 | 工作事项 | 责任部门 | 备 注 |
毕业前 | 党员转组织关系 | 党委组织部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6月25日-7月15日 | 毕业生档案邮寄(以报到证地址邮寄) | 档案馆 | 各学院负责收集整理毕业生档案,并于6月25日前提交至档案馆。档案邮寄时间为6月25日-7月15日。联系电话 0790-666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