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院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更好地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要求,学院拟选聘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我院第二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资助政策、伴我成长”资助政策宣传行社会实践活动。
二、参加人员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三、选聘对象与数量
1.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
3.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责任心强;
4.宣传思路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5.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6.全院共选聘7人左右。
四、活动内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假期,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暑假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活动要求
1.各年级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所有获奖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学习者、传播者,成为感恩励志诚信的践行者、示范者。
2.组织有意向的学生填写《新余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见附件二)于12月13日之前交至机电楼213室,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校资助管理中心并领取聘书。
3.举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颁发聘书、组织培训,使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熟知国家相关资助政策,熟悉学校概况和学校资助体系。
4.学院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主,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5.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可列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第二课堂考核。
六、附件
附件1:新余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附件2:新余学院第二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
附件3: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附件4:新余学院学生资助项目一览表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管理与就业科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