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同学:
为加强我校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余学院教字〔2015〕12号)的要求,经前期同学申报,学院推荐、项目答辩以及学校专家组的评审,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训练计划项目共立项88项。为了更好地推进计划的实施和项目的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清单
见附件1 “2015年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一览表”。
二、项目管理
(1)学校将转账立项经费的50%到项目负责人账上用于项目启动和开展。
(2)项目负责人在使用经费时,须经指导教师同意。
(3)学生项目须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教学副院长和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账。经费不得用于购买诸如手机等仪器设备。
(4)学生项目于2015年10月初前完成初期检查;2015年12月初前完成中期检查;2016年5月底前完成结题检查。如有提前或延迟答辩检查的项目,须将有指导教师签字的申请表(附件2)提交教务科,并交教务处备案。
(5)学生项目的管理按照《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执行。
(6)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如经费不足,则项目必须通过中期检查答辩后,经专家组和指导教师认定签字后,可予以追加,并填写经费追加申请表(附件4)。
(7)如学生在项目进展过程中放弃,则需要将前期项目借款未使用的经费,或者已购买的材料退还学校。
望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项目的管理与实施工作。
附件:
1、2015年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一览表
2、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提前答辩申请表
3、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试行)
4、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追加经费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27